一、旨揭範圍內之墳墓因妨礙都市發展及其他公共利益(因應本市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案開發需求),前經本府於113年9月2日至114年10月31日期間公告遷葬在案。
二、本次公告係針對範圍內應遷葬墳墓未列入遷葬清冊者,於現場認定完成並於墓前樹立標誌後補列入遷葬清冊,惟遷葬範圍內墓主地址不明,爰依內政部98年8月4日台內民字第0980139641號函釋,以公告代替書面通知範圍內各墓主自行遷葬。
三、墳墓所在位置:土城區司法段6地號(原屬土城區柑林段585、828、829等地號範圍內)土地,共計1座墳墓,詳遷葬補償費查估清冊。
四、遷葬期間: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10月27日(星期一)止。
五、本公告遷葬附件將建置於本府殯葬管理處網頁(https://www.mso.ntpc.gov.tw)周知(路徑為:首頁/公告資訊)。
二、本次公告係針對範圍內應遷葬墳墓未列入遷葬清冊者,於現場認定完成並於墓前樹立標誌後補列入遷葬清冊,惟遷葬範圍內墓主地址不明,爰依內政部98年8月4日台內民字第0980139641號函釋,以公告代替書面通知範圍內各墓主自行遷葬。
三、墳墓所在位置:土城區司法段6地號(原屬土城區柑林段585、828、829等地號範圍內)土地,共計1座墳墓,詳遷葬補償費查估清冊。
四、遷葬期間: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10月27日(星期一)止。
五、本公告遷葬附件將建置於本府殯葬管理處網頁(https://www.mso.ntpc.gov.tw)周知(路徑為:首頁/公告資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