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旨揭第2次公聽會原訂於114年12月26日(星期五)召開,因故改期至115年1月4日(星期日)上午10時30分舉行,會議地點不變。
二、本案用地取得地點位於本市三峽區溪北段83及85地號,為因應三峽火化場民眾治喪停車需求及相關殯葬設施的不足,將規劃取得近鄰於火化場的私人土地,辦理增設立體停車場、拜飯牌位區、禮廳及冷藏室等空間,以提供市民更完善便利的治喪服務。
三、本次公聽會目的為說明興辦事業概況、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、必要性、適當性、合法性及展示相關圖籍,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。
四、會議時間:115年1月4日(星期日)上午10時30分。
五、會議地點:新北市三峽區溪北市民活動中心(地址:新北市三峽區溪北街87號)。
六、公聽會召開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之情事,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,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。
二、本案用地取得地點位於本市三峽區溪北段83及85地號,為因應三峽火化場民眾治喪停車需求及相關殯葬設施的不足,將規劃取得近鄰於火化場的私人土地,辦理增設立體停車場、拜飯牌位區、禮廳及冷藏室等空間,以提供市民更完善便利的治喪服務。
三、本次公聽會目的為說明興辦事業概況、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、必要性、適當性、合法性及展示相關圖籍,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。
四、會議時間:115年1月4日(星期日)上午10時30分。
五、會議地點:新北市三峽區溪北市民活動中心(地址:新北市三峽區溪北街87號)。
六、公聽會召開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之情事,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,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。